第二會規十二1-2普世性福傳使命


文:葉書源OFM初學生(2008)

《方濟會生活方式》第十二章筆記

 

 

一、註解

※小弟兄會是教會有史以來,第一個將普世性的福傳使命列為會規的修會。

背景:之所以有此法律性的福傳論述,除了是因方濟將教會的福傳使命視為自己的使命之外,也出自於他本人渴望殉道的理由。

A概述:

-「公教的普遍性」-主要不在於信理方面的正統,而是福音在整個受造界中的圓滿性。因此,會士的召叫,便是成為萬物並每一人的小兄弟。在作者的眼中,這就是小兄弟的聖召高峰。

-故此,向外福傳、流浪並向一切人開放,是修會開始即已明定的生活型態。

-方濟與初期團體向外福傳的歷史性陳述:1211前往敘利亞;1213-1214欲往摩洛哥;1217在總會中,決議跨越阿爾卑斯山與海外地區福傳,方濟欲往法國;1219前往達米耶塔;與蘇丹王相見;1220摩洛哥第一批殉道。

-方濟的真正殉道-生活上的殉道,弟兄遠離出使理想,遠離了邊緣人。

會規的註解

弟兄團體與普世性的福傳

+方濟會的福傳精神是基於基本經驗-應先成為小弟兄,爾後才能經驗到福音的光與生命;

+福傳使命的實現,不是從外,而是成為所有人的弟兄與僕役-成為微末

福傳的聖召

+需要分辨,應避免英雄主自與自我優越的態度;

福傳的方法

方濟會的福傳方法與十字軍不同,因為它是以微末臨在於人群中;就只是服務,而非外來的權威與英雄主義;

救主的愛

救主的愛,使小弟兄認出自己是為負債者,並以此愛向所有人開放自己。

二、反省

-為正確了解小兄弟的普世性福傳使命,必須先有的認知:他們是生活在基督信仰的世界裡;他們是在這樣的環境中,走向非基督信仰的世界。

-過去甚至是現在,教會的福傳很難超越教會的組織框架,故我們必須衝破界線,生活在邊緣人的中間,無論他們是否具有基督信仰。而我們流浪的生活型態,就是超越這種框架的最佳記號。

-我們該維持拉丁教會的中央集權主義嗎?從修會的神恩與精神來看,大公交談與臨在,就是我們身分認同的基礎。

-信德與歸屬於組織性的教會這二個概念,在今日福傳的訴求下,可以沒有必然的關連。

-信仰的愛與勇於作證,甚至是殉道,應是我們先知性的福傳態度;或許拋開教條式、信理式的福傳方式,而僅是單純地愛與見證,可能更有利於福傳。

-從十字軍的歷史來看,方濟很清楚,福傳不是以武力達成的,而是弟兄友愛的福音生活見證;除非以愛的服務為態度,否則有效的宣講無法達致;因此,宗教本身的框架與歸屬,不應是福傳的根本動力。

三、實用

a. 我們為何要將福傳視為特殊的召叫?因為特殊的聖召,是為那些尚未具有組織化的福傳工作的地方做開路先鋒的;

b. 我們與在俗的司鐸有何不同之處?若我們僅是給予聖事性的服務,那我們與他人教區司鐸沒有不同;我們福傳的主要使命,是將耶穌的生活價值,以可見的記號被顯示出來;

c. 貧窮與謙遜需有客觀的條件,故我們在例如第三世界的貧窮地區,應向他們學習,而使自己首先被福音化;

d. 福傳的先知性在於「休戚相關」;我們應與邊緣者生活在一起,分享他們的環境與困苦—成為他們的聲音、為正義而戰;

e. 微末意謂著尊敬與交談,故傳達我們的信仰訊息時,應尊重對方的意識形態,特別是在信仰與文化方面;

f. 應對我們自己所宣講的有所意識,因為我們是為「我們所看到與聽到的」作証;

g. 切勿將福音作為給予窮人與其他人的權力武器;避免讓「系統」和「體系」成為他人的威脅,包括意識形態上的良心威脅;

h. 有些人的福傳聖召,不在前往外教地區,而是在活現出天主的愛與默觀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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