方濟會會規第一章:在教會內的福音生活


文:楊炎OFM初學生(2008)

筆記取自《方濟會生活方式》Javier Garrido OFM 格力多著

 

 

因主聖名而如此開始的小弟兄的生活如下

格力多認為方濟視這生活規則為聖神和救援史的工作,就如方濟在遺囑中也重複著這種信仰表達方式。格力多把規一的廿三章與這一章並排來看,注意到方濟是藉這會規來回應天主的召叫,在某些觀點上,方濟將會規與天主的話放在相同的地位,是方濟依「主之名」而寫成的,但不是「神修派」所說是天主直接的啟示,卻是方濟以他個人的權威來決定小兄弟的生活方式,是方濟個人人格和實際經驗的產物,是個人化的神恩,也是方濟會士聖召特性之一。

方濟如其他先知一樣以「主之名」說話,也意識到自己是眾人之僕,他的會規超越自己,回歸福音,弟兄們則按方濟的神恩遵守福音。在強調這是方濟的個人神恩時,要注意這不只有來自天主的直接啟示,也有方濟的生活經驗,就是他日常觀察到的,和他在現實中遭遇過的事件。方濟的聖召是他自己個人的,他有自己一套不可取代的價值觀,但團體的發展卻不是完全按照方濟個人的原始福音生活計劃,方濟運動衝擊了方濟個人的理想。方濟要求教宗批准其原始會規,是尋求教會認同和確定他和其他十一位弟兄的身份,就是忠於耶穌所啟示的福音生活。

方濟的神恩首要是生活:先生活、後規則。方濟意識到小兄弟們的聖召不是為了一個規範而生活,而是選擇一種生活的方式,就是最初成立團體時從聖經得到的啟示:按福音方式生活度日,會規就是在描述方濟如何按福音生活。1223年前,會規是直接由方濟解釋的,是個人的、沒有法律味道的,是方濟放棄小兄弟在社會上原有一切身份的方法,是方濟會後來的正式會規及今天會規精神的啟發和指引。

生活和規則不能對立,會規一開始就是在找尋新的身份和認同,團體的會規,是讓小兄弟的生活方式得到保護和發展。格力多認為方濟看到會規在團體發展下面對改變的壓力,卻沒有發覺弟兄們在那個時刻會以法律觀點來死守會規。會規的文字是死的,方濟的生活規範才是活的,所以我們對會規應有一個動態的解釋,而不是一成不變,因此會規對那些真正願意選擇方濟的福音生活的人才有意義,而方濟強調他選擇的是服從教會中的福音生活。

與其他修會那樣,會規一開始將三聖願定為小兄弟福音生活的基礎,但方濟以規二.十二章四節的結論來予以加強。方濟簡短地在會規開端帶出福音生活,合乎了教廷的要求,方濟也不想用會規來解釋福音,或以會規代替福音,他的計劃是回歸福音,正如在俗方濟會會規所強調的,從福音走向生活,從生活回歸福音。逐字地遵守會規的意思,不是遵守會規上的一字一句,而是按會規直接地服從天主的話,特別是天主的聖言,以天主聖言作小兄弟的生活基礎。

但這不是對福音章節內容的崇拜,福音生活也不只是實踐和完成選擇了的福音章節,而是藉福音作出生活上的辨別。會規藉著耶穌在歷史中的說話,表達了小兄弟的聖召:聆聽和生活聖言、貧窮和謙遜的生活型態、手足友愛和微末的價值取向,有別於現實的財富、權力、暴力環境,小兄弟藉會規來跟隨耶穌基督的教義和足跡,按照會規來遵守福音。方濟會士的特恩就是,藉著方濟認識福音並生活在福音中,是方濟在具體歷史中的精神性表達。

格力多又認為,規一和規二第一章的形式都可能是羅馬教廷要求的,加入了法律和倫理,因而有改變回歸福音經驗的危險。規二第一章3節,將小兄弟的福音生活置於教會之下,就很有法律的味道,也因此,小兄弟的手足友愛生活與教會修會在組織上就有著密切的關聯:首先,服從建立起弟兄團體內弟兄與總會長、小兄弟會與羅馬教廷的法定關係;其次,規二.十二4~5清楚指出福音和教會分不開,福音是在教會內的福音;其三,將小兄弟團體與異端福音運動區分開來,特別是小兄弟在1217年開始發展普世福傳時;其四,方濟會士是小兄弟,也是教會法權下的修會人士;其五,方濟的福音生活運動是教廷承認及正確的,小兄弟服從教宗和羅馬教廷祝聖的司鐸,同時扮演著羅馬教會內先知的角色;其六,小兄弟要成為微末的,是癩病人和貧窮者的僕役,他們不判斷任何人,不接受也不要求任何特權,為善沒有前題。

 

 

反省:

從會規看到了方濟會的福音主義,和方濟會在教會內的先知性:

福音主義

方濟精神就是逐字活出耶穌的生活。福音生活不應是小兄弟培育的成果,而是被吸引成為小兄弟的原因;方濟的福音生活不是初期宗徒教會的型態,而是耶穌在生時的型態,就是宣講、流浪生活和工作、徹底貧窮,正如方濟年代很多的貧窮運動一樣,是回應資本主義開始取代封建主義的一個運動,也是惟一一個可以保全至今的貧窮運動。後來社會型態改變,有人將會規的精神和文字分開,這樣福音生活就名存實亡了。

按照福音記載,耶穌對宗徒的要求是針對在巴勒斯坦地區傳教而定的,對保祿宗徒在其他地方傳教就沒有同樣的要求。方濟說的福音生活,不是肖似基督,而是跟隨基督,逐字逐句跟隨耶穌人性的精神,幾乎是模仿,是方濟在「主之神」帶領下認識的耶穌基督俗世生活,方濟會的聖召是整體地重現耶穌所有的事實和說話,讓人想起歷史中耶穌的基本生活方式,但不是形式主義。

方濟的基督論是從下而來的,不同於教會普遍採用的從上而來的基督論。格力多認為我們談基督論,往往太強調歷史性和信仰中耶穌的分別,方濟不是作學院式的討論,只著眼於耶穌在羅馬時期在巴勒斯坦生活的事實,那是天主也是人的耶穌是我們的弟兄,是天主子、至高者,也是貧窮和謙遜的、屬於每一個受造物的。

方濟以回歸原始的態度看福音生活,我們又是否回歸到方濟的原始去生活福音?今天對福音的釋義與方濟當年又有所不同,我們又應怎樣在「主之神」帶領下,在今天不同的歷史文化背景下生活福音?但最重要的,是我們不要流於討論和空想,而要有實際的行動。

先知性

方濟提出的是教會中的先知,方濟的福音生活能超越衝突,因為方濟不是以對立的態度作起點,但他也為教會帶來困難,這些困難亦一直存留至今。方濟的理想確曾受到教廷和學者的干預,但格力多認為方濟的貧窮運動得以延續至今,也不是那些和諧主義者所說的那樣,全靠教會的干預,神恩與組織不是這樣綜合的。

格力多把方濟逝世前的方濟運動與羅馬教廷關係分為三個時期,開始是肯定時期,人數不多的小兄弟團體得到教宗、主教及司鐸的支持;跟著是發展及困難期,團體急速發展遠至國外,有與異端混淆的危險,被不太認識小兄弟團體的神職人員質疑,方濟要求小兄弟服從神職;最後是保護期,方濟遠赴回教地區傳教,義國弟兄出現紛爭,方濟回國也無法解決問題,方濟一方面辭去總會長一職,一方面要求羅馬教廷為小兄弟團體派出保護者,教廷派出胡高林樞機作為保護者,胡高林尊重方濟的理想,方濟信任胡高林。

方濟知道困難來自修會內部,要保證小兄弟會像其他大修會一樣的繼續在教會內存在,教廷和會內「有識之士」都認為需要一套穩定的法律,方濟沒有反對團體的轉變,但他對福音的忠誠令他直覺小兄弟會正面臨危機。方濟知道如果組織生活操縱了一切,法律限定了福音的動力,一切就會混亂,所以他在遺囑中重新肯定原始的聖召,和禁止弟兄再向羅馬教廷求特權。方濟以自己作榜樣,指出服從教會是福音聖召不可或缺的核心之一,將未來的一切全部交託在天主手中。為方濟而言,神恩和組織兩極是他聖召生命整合的一部份。

方濟對教廷的忠誠不是奴隸性的,也有別於耶穌會的一套,但我們也要知道方濟面對的是一個教宗絕對主導的教會,與梵二以後的教會觀有一定的不同,因此小兄弟應以動力性的顯著方式來面對目前的教會,才可避免失去方濟那種對教會先知性的神恩,為了教會的益處,要恢復福音在法律之上的生活,承擔在教會內批判的自由,但不是以「英雄」的圖像傲慢地出現。

在信德中,不能將福音和教會分開,也不能將先知性生活和服從分開。方濟的先知性生活,也就是福音生活,是生活在微末的社會邊緣環境裡,當小兄弟會走向具有安全和社會「地位」的新環境時,就面臨著組織將福音生活撲滅的危險。但方濟沒有作出神恩和組織兩者間的綜合,因為系統化的福音生活是不可能的,服從的模式也不能系統化,而法律的爭議就成了小兄弟會分裂的原因。

系統化的基督信仰生活,只是一個保證教會秩序的安全體制。方濟和他的會規要維護的是先知性生活,並使之成為教會生活的動力、改革的原則。但教會持續面對誘惑,將自己視為天國,喜愛法律多於福音、組織先於聖神、規範重於生活。我們要作教會內的先知,就要與教會一起面對這些誘惑。

先知性生活應在小兄弟團體內部開始,從而影響我們這龐大的天主教會。福音不是一套倫理法規,而是一套精神和生活,為方濟來說,福音是內心中聖神的吶喊,新人由此而出,正如原始會規源自福音的經文,方濟個人的新生亦從福音而來,福音成為他決定性的聖召,也是他整個生活的統一規範。

福音是一個召叫,方濟和他的同伴當年就以微末的生活來回應福音的召叫,在十三世紀重現耶穌時期的生活。但不要忘記,福音是在教會內、在人類團體中、在具體的組織中展現其歷史的。跟隨耶穌的生活方式,不一定要一套教會認定的會規,但方濟選擇了在教會的認同下去生活福音,只是我們卻往往因此放棄了方濟追求的徹底性,以服從教會、組織生存作為放棄徹底福音生活的藉口。格力多認為,方濟和會規都不可能讓福音生活得以系統化,生活是依賴聖神光照的,會規的綜合是永不可能完成的。


實用:

  • 由自己小兄弟的身份開始反省:方濟精神的新視野;會規的意義;福音生活在現實的可行性;閱讀會規時的感受;會省活出了多少福音生活;有那些生活方式可符合會規;我實行了什麼福音生活計劃。
  • 小兄弟會在梵二後做過的不少,作了多次的檢討,但實際改變卻不多,要避免淪為空談。
  • 超越倫理觀念來讀會規;在培育中重建福音優先的生活;反省與教會的福傳關係,不要只是緬懷過去;生活中與耶穌密切關連;以重新活出耶穌為優先。
  • 喜樂地在教會內成為服從的小兄弟;不將教會分為精神上和架構上兩種;整合服從與自由。
  • 如何面對梵二後的教會;檢討小兄弟會在今日教會中的角色;我為什麼認同修會的一些觀念傾向;那些福音生活在修會中得到具體化;堂區工作裡的是否方濟式的基督徒團體。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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